海南琼中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实绩考核
摘要:琼中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党政实绩考核中,考核占比不小于20%,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指标约束,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获悉,琼中将打好生态污染防治攻坚战列为2018年重点工作之一,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持续进行“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程,确保琼中环境质量只升不降。
据悉,琼中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党政实绩考核中,考核占比不小于20%,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指标约束,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
琼中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
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以上
水污染防治
将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工建设20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和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力争生活污水处理率达100%
土壤环境治理
将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严格落实分区管理
林区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
将抓好“四边两区”复绿行动,新增造林面积2000亩
环境卫生整治
将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力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百日大行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
违建治理
将继续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无违建”村镇创建活动(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郭畅 通讯员陈欢欢)
责任编辑:杨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