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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引入社会资本共治污水

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守住绿水青山、保护好水资源是关键要素之一。地处海南“三江共源地”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5年起率先在污水治理上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全县10个乡镇、4个农场、544个村庄,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全覆盖。

“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是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要求。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以实际行动破解乡村污水之困,地处我省生态核心区的琼中正逐步探索。

琼中是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条母亲河共同的源头,2700多平方公里范围内共有大小河溪240多条,水源生态安全极为关键。2015年1月,琼中把城乡水环境治理全覆盖写入县委工作报告,先后两次组织工作组赴湖南、山东、浙江等地考察。同年6月至9月,琼中与上海三乘三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合资组建琼中鑫三源公司,统一负责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琼中将在3年内建设6个自来水厂、14个污水处理厂以及54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

考虑村庄的民族特色、房屋分布及地势情况等因素,琼中把污水处理项目选址和外貌设计融入村庄建设,实现项目建设与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发展、山区综合开发有机结合,促进产业和景观一体化。

按照琼中的村庄规模,农村污水处理从征地、管道铺设到建成,每个村庄投入在15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总投资规模13亿元以上,主要出资来自企业方建设投入。而企业方水务的收入来源为水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财政补贴。合同期内(30年),由企业负责建设、运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富美乡村人工湿地建设)实行委托运营模式,由企业负责建设、运营,合同期内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企业运营维护,并对该部分的投资在10年内予以足额补贴(含建设期)。

记者调查发现,琼中通过整合社会各类资金,让污水处理全县域“转起来”;此外,将财政专项建设资金和一事一议、兴边富民、美丽乡村等各类涉农政策资金捆绑集中使用,变“撒胡椒面”为“攥指成拳”,有效提高了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截至目前,琼中投入1.6亿元建成湾岭镇水央村、上安乡什空村等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示范项目53个,直接受益群众1.2万人。两年多来,琼中污水建设项目也通过了一次又一次“考试”,经专业机构检测,全县城乡污水处理项目出水水质均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记者:杜颖 郭畅;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