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试点将河长制工作责任分解至村一级
今天下午,记者从2017年东方市八所镇河长制工作培训班暨工作部署会上获悉,东方将在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基础上,以河流小支流、河沟为单位,将河长制工作责任分解至河流流经村庄的各村委会,加强河流的日常巡查、管理。
据了解,我省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东方先后编制了《东方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市河流分级名录,设置了各级河长,落实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考验。考虑到东方的河流大部分流经村庄,沿河居住人口较多,为保障河长制工作能够取得实效,东方市决定在八所镇试点,将河流的一部分巡查、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至八所镇的罗带、那等、高排等21个村委会,细化分解责任,加强对河流日常管理。
“乡镇都有河长,各村都有负责人,以后小河、小沟都管好了,东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河愿景就不难实现。”东方市水务局技术顾问冯明祥表示,各村委会将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职责,协助各级河长,八所镇试点成功后,东方市将在各乡镇推广这一做法。(记者:罗安明,通讯员:符才丽;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