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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昌江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摘要: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听取县委组织部关于任职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任职案,决定任命文开能、郭智成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宏梅、符升文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2月5日下午,昌江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行政机关办公楼八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顺劲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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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何顺彪 摄)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玉、叶华杰、黎吉维、林炽明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8 人,今天实到 20人,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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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顺劲主持会议(何顺彪 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听取县委组织部关于任职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任职案,决定任命文开能、郭智成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郭宏梅、符升文为昌江黎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何顺劲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何顺劲及县人大常委会与会组成人员集体监誓。陈玉主持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何顺劲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确立的一项重大政治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进展顺利,态势良好。在上午闭幕的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依法选举产生县监察委主任,本次常委会会议又任命了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标志着县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为下一步我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何顺劲指出,这次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我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实践者、主力军。他要求被任命人员在思想上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工作中发扬改革创新和担当精神,努力为这项具有开拓意义的事业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为建设“山海黎乡大花园”发挥重要作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春天,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之前,何顺劲还主持召开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五次会议,研究本次会议有关事项。(来源:昌江政府网 特约记者林朱辉 通讯员何顺彪)

责任编辑:王益民